本學刊要求具有原創性之人因工程論文。所收稿件將送所屬學門之專家審核,按文章之水準向編輯委員作適當之推薦。凡投稿之稿件須以不在其它期刊刊登者為限。如經接受,校對工作將由作者負責。作者需付本學刊刊登費,會員每頁參佰元,非會員每頁伍佰元。本學刊將贈送作者論文抽印本三十份。稿件宜簡潔,且合乎下列格式:
1. 文字:
稿件應以中文或英文撰寫,內文中文字體以細明體11點字,英文字體以Times New Roman 11點字為準,並附不超過150字之中文及英文摘要,以及五個以下之關鍵詞。
2. 打字:
稿件以橫式雙欄打字為原則,列與列間應有一字之間隔,用紙大小以21公分,29.7公分(A4規格)為準,上、下各留邊2.5公分,左、右留邊2.0公分。
3. 題目、作者:
論文題目宜簡明,中文標題為華康儷粗黑16點字;英文標題為Arial 16點字加粗體。作者姓名及服務機關並列於論文題目之下方。
4. 章節及小節標題:
論文之各節標題應置於列之中央位置,中文字體以細明體12點字加粗體,英文字體以Times New Roman 12點字加粗體為準。小節標題則應從文稿之左緣開始,中文字體以細明體11點字加粗體,英文字體以Times New Roman 11點字加粗體為準。
5. 數學式:
所有公式及方程式均需打字或書寫清楚,式號應標於圓括孤內並置於其後。
6. 圖表:
稿件經通知採用後,如有插圖、照片,作者應迅速提供白紙或描圖紙上墨繪製之圖表及黑白光面照片等原件。所有圖表及照片必須附有編號、標題及簡短說明,用鉛筆註明作者姓名。字體一律以打字或工程字體為準,其大小之決定原則為原圖縮小成橫寬8公分時,圖中字體符號高2毫米。各圖表之標號,無論以中文或英文撰寫,一律以阿拉伯數字表之。
7. 長度:
論文長度以不超過中文20000字或相當10頁篇幅為準。
8. 參考文獻:
僅限於在文中引據之論文、書籍等。文獻於文中應以作者姓名與出版年引據,並將其標於括弧內。文獻之編號按姓氏筆畫之順序。
例如:
許勝雄, 彭游, 吳水丕, 1992, 我國流通硬幣可辨性之評研究, 技術學刊, 7, 1, 103-109.
黃雪玲, 王茂俊, 王明陽, 游志雲, 1984, 勞工靜態與動態人體計測資料庫建立之先驅規劃, 勞委會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 台北。
Li, C.C., Hwang, S.L. and Wang, MJ., 1990, Static Anthropometry of Civilian Chinese in Taiwan Using Computer Analyzed Photograph, Human Factors, vol. 32 (3), 359-370.
|